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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激励广大开放教育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成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形成电大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学生的归属感,推进电大的素质教育,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电校学[2009] 1号)和《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发放工作原则上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差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和专科在读学生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原则上要求入学一年以上、已修完本专业全部学分40%以上者方可申请奖学金

四、分配名额适当向农村教师学员和汶川地震受灾学员倾斜

五、四川电大奖学金评审组由韦盛奇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康曙光处长、陶军副处长任副组长,组员由任燕、于洪波、吴骁潇组成。监督工作由监审处负责,监督电话(02887762852。各市级电大由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组成工作小组,负责本校的奖学金评审工作

六、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

七、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表现突出。

3.学习成绩优良,已获得学分的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学习中乐于帮助其他同学,并获得学校的相应奖励。

2.克服工学矛盾并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在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的相关奖励。

    (三)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奖学金。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

2.开放教育学业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或违反法律法规受过处罚者。

3.开放教育学业期间考试作弊者。

八、申请与评审程序

1.名额分配。根据中央电大有关文件和下达的我校奖学金名额,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省校于201031前依据各市级电大在校学生人数(不含“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学生),按上浮5%的比例确定分配名额并通知市级电大。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者,不受名额限制。

2.市级电大根据本细则和分配的名额,组织各教学点开展奖学金申请与初评工作。

3.个人申请。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个人,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教学点提出书面申请。

4.基层评选。教学点按照本细则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初步确定本教学点当年获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在本教学点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根据公示后的结果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市级电大。市级电大认真审查各教学点上报结果,按照分配的名额评选。市级电大审核合格后,将相关材料于2010331前报四川电大,报送材料见第十条。

5.四川电大评审。四川电大奖学金评审组对市级电大提交的评选材料进行评审,等额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并将通过评审的名单在四川电大网站公示7天。对有异议的学生,由四川电大提请相关市级电大进行核实。市级电大将核实结果报送四川电大评审组。四川电大评审组根据核实结果作出裁定。2010420前,四川电大向中央电大报送相关材料。

九、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各级电大于2010520前,将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审核批准的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生本人在领取奖学金时,在《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签字。市级电大在经本校监察部门复核后报四川电大,四川电大汇总奖学金发放情况向中央电大报送工作总结。

2.各级电大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3.四川电大学生科接受学生个人举报,举报电话:028-87797791FAX),并不定期对获奖学生进行回访。

4.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四川电大评审组有权提出处理意见,直至取消评奖资格。

5.对弄虚作假的个人,四川电大评审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已当选的个人,将建议中央电大收回荣誉证书和已颁发的奖学金,并责成所在电大对学生本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报送材料

相关市级电大于201033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四川电大学生科。

1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

2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成绩以及已修学分)。

4奖学金候选人的两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其中一张要贴在申请表格上),照片背面注明市级电大名称、教学点名称、学生姓名及学号。

5奖学金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需单位加盖鲜章)。

6教学点纸质公示照片(可交电子照片)。

7教学点公示情况说明。

相关市级电大于2010525,将以下材料报送四川电大学生科

8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

9.奖学金评审工作总结。

其中,材料1、材料8和材料9需同时提交电子稿。

十一、注意事项

1.《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由申请人据实填写。

2.成绩单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同时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选修课程平均成绩以及已修学分。

3.报送材料要求规范齐备。

4.本细则由四川电大学生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