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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本科毕业论文实施意见
毕业论文是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得到提升,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发挥。
关于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则、要求、指导教师、成绩评定、抽查与评议、成绩验收、初评成绩评分标准、毕业论文答辩中的答辩组织、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答辩教师、答辩程序等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一)要求
1.学生应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 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合理严谨、语言通顺。
2.毕业论文选题应在所学专业范围以内,其形式为学术论文。
3.毕业论文要求卷面整洁、字迹工整,使用正规稿纸,字数不少于6000字,正文前必须附有目录、摘要、关键词,结尾要有引用参考文献。申请学位的同学需要写英文的摘要和关键词。
4.各级电大要切实地作好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记录工作,包括毕业论文的布置时间、指导老师的指导次数及内容、论文的答辩安排及时间等。
5.各省级电大应当认真地组织好毕业论文的答辩评审工作,严禁送人情分,杜绝抄袭现象 的发生。经中央电大与合作学校抽查如发现确有抄袭他人作品者,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以保证开放教育会计学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地进行。
(二)毕业论文档案
1. 毕业论文档案包括统一的包装、论文正文、经指导教师审定过的论文初稿等内容,必须反映论文写作的真实过程。论文写作不少于三稿。
2. 毕业论文制作成电子文档。应统一采用机打形式,定稿一式两份(申请学位的论文定稿三份)并刻录光盘或软盘,其他的修改稿(保留指导教师的修改评语)各一份,均用A4纸张,封面标题加粗小二楷体字型,正文小四宋体字型。
(三)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在第四学期末布置,第五学期末完成写作和考核工作。
(四)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必须是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财经类会计学专职教师或会计专业工作人员,其资格审查由省级电大负责。
2.指导教师只能指导相关专业的毕业论文,不得跨专业指导。
3.一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以10人为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电 大专职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指导人数。
4.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论文的全过程。
5.指导论文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0学时/人。学校应按照学分折合工作量为指导教师计酬。
(五)学位授予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
2.完成本科开放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资格,并且统设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限选课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免修、免考课程视同成绩达标,表明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技术、业务工作的能力。
3.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并通过答辩,成绩在良好(含良好)以上。
4.通过当地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位英语统一测试;北京工商大学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国家大学英语(含其他语种)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六)学分
毕业论文经审核合格后给予5学分。未完成毕业论文或成绩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