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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
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各专业主要培养面向业务第一线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金融学专业既需具备扎实的经济金融理论功底,也要掌握一定的金融操作技巧和工程技能,不仅专业性强,涉及的面也宽,而一般情况下,学生缺乏业务实践。即使是那些在实务部门工作的学员,也难于对整体金融运行准确把握。为锻炼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增强学生毕业后的工作适应性,在教学中必须高度重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金融学专业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论文两项主要内容。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各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 社会调查
社会调查是培养、训练学生观察社会、认识社会以及提高学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它不仅要求学生对全学程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而且使学生通过对关键或焦点问题进行社会调查,圆满完成学习计划,实现教学目标。
(一)要求
1.财经科金融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全部参加社会调查。
2.社会调查原则上全学程安排一次。社会调查的具体内容既可使用中央电大提供的选题,也可使用各省、市、自治区试点电大自行提供的选题。社会调查的时间应尽量安排在寒暑假期间。鉴于本专业有滚动招生问题,中央电大应每隔一年统一安排一次社会调查的内容。具体到每届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的时间安排,应由各试点电大自行决定。
3.社会调查起止时间以三周为宜。
4.金融学专业本科在职学生应结合毕业论文选题和本职工作进行社会调查。不参加社会调查的学生不能撰写毕业论文、不得毕业。
5.学生应根据社会调查的选题列出调查提纲(包括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作好采访笔记。
6.根据调查结果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调查对象一般情况、调查内容,调查结果,调查体会。字数要求本科不少于3000字。
调查报告要求语言简练、准确;叙述清楚、明白;数据、资料可靠;结论有理有据。
(二)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1)社会调查时的基本情况与表现;
(2)调查报告的内容与文字表达。
2.考核标准
社会调查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等。
3.成绩评定办法
(1)由个人填写鉴定表,由被调查单位盖章。
(2)调查报告原则上由指导教师评定。分校负责调查报告的审核。
(3)调查报告初评不及格者,允许补写一次。
4.调查报告经审核合格后给予3学分。没有参加社会调查工作和未交调查报告者不计学分。
二、毕业论文
毕业作业是广播电视大学财经类学生整个学习过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是综合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动手操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毕业论文还是电大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分析、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过程,也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是整个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撰写毕业论文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1.目的要求
(1)学生应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合理严谨、语言通顺。
(2)毕业论文选题应在所学专业范围以内,其形式为学术论文。
(3)毕业论文要求卷面整洁、字迹工整,使用正规稿纸书写或B5纸打印,字数不少于6000字,正文前必须附有内容提要。
2.毕业论文档案
毕业论文档案包括统一的包装、论文正文、经指导教师审定过的论文初稿等内容,必须反映论文写作的真实过程。
封面左上角须印有“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金融学专业毕业论文”字样。
4.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可安排在学生修完全部专业主干课程,取得最低毕业学分80%以上时进行;于取得全部毕业学分后完成写作和考核工作。
3.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必须是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财经类专职教师,外聘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其资格审查由省级电大负责。
(2)指导教师只能指导相关专业的毕业论文,不得跨专业指导。
(3)一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以10人为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电大专职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指导人数。
(4)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论文的全过程。
(5)指导论文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8学时/人。学校应按照学分折合工作量为指导教师计酬,
4.成绩评定
(1)考核标准: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
优: 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观点明确,能深入进行分析,并有独到见解。
理论联系实际,对经济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中心突出,论据充足,层次清楚,结构合理,语言流畅。
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
良: 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分析比较深入。
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清楚,语言通顺,结构合理。
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及格: 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基本上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问题,但内容尚欠充实。
中心论题较明确,材料较充足、具体但不够典型。
尚能联系经济工作实际,但论证不够充分。
文章有一定的条理,一定的论据,文字尚通顺。
答辩中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不及格: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或在经济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未掌握已学的有关专业知识、技能差。
文章无中心,层次混淆不清,主要论据短缺。论点论据脱节或严重搭配不当。
抄袭他人文章、成果、书籍者。
凡具有以上条款之一者,应判为不及格。
在答辩中对大多数问题都不能正确回答者,也应判为不及格。
在上述标准之间者,可根据量化评分标准适当给予“优-”、“良+”或“良-”等成绩。
(2)答辩
申请学位者必须参加答辩。
其余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均应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但是组织答辩有困难的地方可抽取一部分毕业论文进行答辩,抽取比例应不低于30%。
毕业论文一般应由分校一级组织进行答辩,每个答辩小组由电大专职教师和外聘专家等至少三人组成,答辩组长必须持有由中央电大和对外经贸大学联合颁发的“金融学专业毕业论文、学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并对所签字审定的论文质量负责。指导教师本人指导的学员在论文答辩时,指导教师不可任答辩组组长,但可以是答辩组成员。
(3)成绩评定办法
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写作态度和论文质量给出建议成绩;
经过口头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与答辩情况给予评定成绩,;
成绩由省级电大负责终审,中央电大组织抽查。
5.学分
毕业作业经审核合格后给予5学分。未完成毕业作业或成绩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