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
牛王庙总校:
TEL: 13438365568 (同微) -
双楠红牌楼校区:
TEL: 13438365568 (同微)
远程教育发展史上有不同的实践模式,反映在理论上有不同的理论学派。一种学派是教育方式或教育形态一体化的“趋同”学派,还有一种学派是教育方式或教育形态的“并行”学派。前者认为远程教育和传统面授教育这两种形态正在日益趋同,教育界应创造一体化的教学理论和学习理论。后者认为两者在教育体系中的作用不同,在理念和实践方法上也不同,远程教育最终将取得与传统面授教育平等的地位,实现并行发展。
新中国的远程教育始自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在1987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中对函授教育的学生规格有如下要求:“本、专科函授毕业生必须达到高等学校同层次、同类专业毕业生的相应水平”。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生规格有如下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 在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有如下描述:“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国家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函授及其他远程教育方式实施高等教育”,高教法中对这几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业标准的要求是统一的。1999年开始现代远程教育试点以来,在权威的《关于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教高厅【2000】10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8号)两个文件中,都没有明确提到培养规格,只是业内根据文件中“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要以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为主”的要求,将培养规格定位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虽然有上述文件的要求,但不争的事实是:国内普通高等学校的普通高等教育和面向成人的高等教育有着不同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40%。这两类教育应该“趋同”,走西方国家一个目标、一个规格的路子,还是“并行”,继续实行双轨制?新形势下对此应该有明确的方向,以引导今后的成人教育和远程教育。
笔者的观点:并行。
我们正在建设终身学习社会。彼时,虽然高等教育日益普及,但社会需求会发生变化,个人需求也会发生变化。学历的需求已经退居次要地位,代之以从业者的能力、知识的更新、不可避免的失业和再就业,余暇、家庭、退休生活的渴求会冒升。普通学校教育是全面的教育、养成教育和素质教育,奠定一生发展的基础,而学校后的终身教育要满足不同类型人群的不同需求。两类教育不仅有不同的学习需求,也有不同的学习特征,因此应该有完全不同的体系和结构,也应该有不同的目标和培养规格。
或曰,你是学历教育还是培训?既然是学历教育,就应该有完整的体系,接受全面的教育。
什么是学历?学历就是学习的记载,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记载。古时候的功名是学历,现代的毕业文凭是学历。将来,人人都有大学文凭,现在意义上的“学历”已经不重要,但是学习的记载仍然非常重要。它是一个人在一生发展中必要的阶梯。
诚然,到那个境界,我们现在面向成人的教育还有很远的路要走。要审视和调整我们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改变我们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要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学分互认和立交桥,要更好地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与学,要建立新的关于成人学习的理论体系,还要更加重视教学质量。但是正因为如此,现在就确立“并行”的目标,显得尤为重要。
陈庚,教授,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